1月24号晚上19点50左右我开车直行行驶在梦授路新车站附近,左侧来了一辆黑色赣F39F62丰田轿车,企图超我车,结果撞上我车的右前门下方,当时我和对方车主都下车察看车辆受损位置,发现对方车主饮酒,一股酒味扑鼻而来,我就掏出手机拍了对方的车牌,随即问对方车主怎么办,对方车主想私了,我原本不想给值班的人添乱,但是想了一下对方有饮酒,后面我在20点整的时候选择报交警,对方车主趁我不注意直接开车走了,我跟交警说了事故原因之后,交警让我在现场等,等了10分钟过后我打电话问交警,交警告知我通过车牌查到了对方车主的手机号码,但是打过去对方车主没接,交警又让我在现场拍好受损位置的照片,等交警过来,外面下雨我就在旁边等,当时我很郁闷,交警队来事故现场就是几百米的路程,等过了19分钟,也就是20点29分钟的时间再次打电话给交警队,结果交警说现在是大年三十,警队人员不足为由拒绝出警,让我回家等消息,25号早上打电话给交警队,交警队告知让我等到31号正常上班时间再去,我2月1号打电话给交警队,又被告知等到3号,3号早上去交警队见到了上班警员,也就是24号晚上接警电话的同一个人,他让我交了资料之后回家等消息,我问他要等到什么时候,他说不知道,我让他把对方车主的手机号码给我,这个警员态度不好,不愿意给,我怀疑他是在包庇对方车主,为什么接了警不出警
暂无留言
1、所有内容,一经提交,均无法撤消或修改,请您慎重对待每一次发言。
2、在必要时,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3、所有留言本站在未调查核实前,概不负责其真实性。
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回复:
回复时间2020-02-14 10:58:10
《百姓之声》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至乐安县。
回复时间2020-02-10 15: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