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在农村有房有山地田的单身职工确分到房,以厂为家户口在当地的上天片瓦下无寸地的双多职工的还没有安排,工作72年至现在四十多年还不如刚刚参加工作的,他更摇到号得了房。但是摇号是分前后安排现有房,不是摇号没得到房,就没有享受的权利,我们每个职工都有指标。问,没有得到房的分配怎样安排。
网友:公道何存 2020-11-29 12:14:55 发表评论:
这种回复简单粗暴,反而漏洞百出,夫妻双职工的也有两人两套的情况,参加了房改也有人得房,甚至是廉租房有房也在惠林宛得房,如果这次再不公平公正处理,全实名举报,都是林业系统的谁不知情,😤😩
网友:义门陳氏 2020-11-27 19:27:59 发表评论:
对于我反映的问题一点都没有得到正确的回复和解决的问题,他只回复了当时分房的文件的表面,按文件精神我们双职工没有得到任何房屋的房改,公制房,经济适用,什么都没有享受,按文件的说明,我们就有享受危房改造的分配,为什么不按文件属办,得不到解决。这也是林业局的回复的吗,老百姓苦啊,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他们就是这样欺骗百信得不到实际问题的解决,。
网友:二代林业人 2020-11-27 19:10:50 发表评论:
忽悠大众的回复,林业工人最清楚了,参加了房改的一样有人拿了惠林苑的房,双职工得两套的也有,到森工林场的办公室领导也承认的,👎
网友:林业子民 2020-11-22 08:30:17 发表评论:
乐安林业局不作为,当时就是少报数据,导致现在相差近三百套,县政府也作为后追加用地也未批复,林业工人工作一辈子也换不回这些官的怜悯。😤
网友:好 2020-11-20 23:09:29 发表评论:
林业职工有房分,我们老师什么时候分房子?尊师重教喊了几十年,还是不如解放前的国民政府!
网友:义门陳氏 2020-11-20 21:00:14 发表评论:
我对乐安危房改造分房确实不公平,人家祟仁每职工一套,其它各县都是人人共享,难道乐安林业局没有分到房的职工就这样算了,这公平吗,难道,他《她》不是职工不算人吗,请问你们领导如何解决。甚至你们林业局领导事行政单位人都已享受了房改,还能享受危房改造分房摇号,难道企业职工就不是人吗,我们要房请领导解决。
1、所有内容,一经提交,均无法撤消或修改,请您慎重对待每一次发言。
2、在必要时,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3、所有留言本站在未调查核实前,概不负责其真实性。
乐安县林业局 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的反映,经调查核实,现作如下回复:
我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是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已建设共1100套。申报条件是符合《乐安县2011年度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房屋分配方案》文件中规定:⑴凡2011年12月31日在册的国有林场职工(含离退休、已改制职工),现居住的住房符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C、D等级的危房或建房年限超过30年的房屋或基本功能不健全需要改造的房屋或无房户的,方可申请。如夫妻双方都是国有林场职工的,仅限一方申请。⑵凡参加了房改、购买了单位公产房、购置了经济适用房的职工,不列入本次改造申请范围(含其配偶)。
您所提到的“家在农村有房有山地及工作40多年还不如刚刚参加工作的”等并不在相关规定的范围之内。
如您有其他疑问,可咨询林业局黄乐伟,联系电话:1397040569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乐安县林业局
2020年11月21日
回复时间2020-11-27 10:52:25
《百姓之声》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乐安县。
回复时间2020-11-20 15: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