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省上饶市设立的“上饶市募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上饶市金融办所辖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办批复增加:应收账款的受让、收付结算、管理。现依据“银保监 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的“江西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对其违反监管设立情况向贵局举报: 依照“江西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第二章第八条 :商业保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商业保理” 字样。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不得含有“保理”字样,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保理业务。 实际情况为:“上饶市募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应收账款的受让、收付结算、管理”的经营范围,即变相经营保理业务,存在逃避监管违法经营情况。贵局应依照“银保监 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中相应条款予以取缔。 由此上饶市金融办可能存在未严格按照江西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监督管理,上饶市募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违法经营行为数年,望上饶市金融办秉公处理,及时纠正错误,不要有包庇保护行为
网友:下个月 2020-11-27 12:27:36 发表评论:
不合法合规应尽早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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