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20年出台一个政策,已评高级职称,但未实质享受(聘用)待遇的,全部给予落实聘用待遇。但是对于已评且已聘用的老师因工作调入城区(吉州区默认从乡镇调入城区,都下调一个级别工资)或者是受过处分的老师不在此列。举个例子:我和你同在某乡镇学校评上高级职称,但在聘用指标有限的情况下,我的各项考评分高于你,被聘用为高级教师,享受相应的待遇。你因指标所限没有被聘上。后因工作需要,我们两人同时进入市区学校工作。我被惯列被取消了高级教师待遇。20年的政策就是,这次你可以无条件上了。而我因为以前被聘用过而无缘此次的职称聘用。这种制度的制定是不是很奇葩?已经有教师反馈到省里,被打回当地来处理。这名教师也成了红人,我希望我反应的问题,省里核实是否属实的情况下直接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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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
网友力者无穷也: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专业技术人员调动严格按照江西省人社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赣人社字〔2010〕408号文件,第二大点“二、关于调入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聘用问题;调入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单位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如现单位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或未设置相应岗位,可暂时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该聘期满后,须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重新竞聘上岗,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你反映的下调一级岗位情况应是新单位无职数空缺导致的低聘,不存在惯例取消待遇一说。
今年市人社局出台该政策针对人员是2012年教师职称改革之前已获得资格但至今还未聘任人员,为缓解教师评聘矛盾,对此类人员进行聘任,并无无条件聘任一说。
我区后续将继续向省、市争取更多政策惠及更多教师。
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日
回复时间2020-12-02 15:28:05
《百姓之声》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吉州区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0-11-30 09: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