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西省仁和教育技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原销售人员。2019年初,公司老板胡月平口头承诺定销售提成为当年的新客户按销售额提5个点(即5%),之前年份老客户提2个点,年底统一结算,但胡月平刻意不与我签订相关劳动合同。2019年底,胡月平只安排了我2万元过年,说来年开年再结算提成。2020年初,胡月平以疫情影响公司经营困难为由拖延结算提成,此后几个月我数次找其结算提成,胡月平均拖延。今年8月份,胡月平单方面将我免职,结束劳动关系。此后8、9月份,胡月平曾答应说给我结算2019年、2020年的销售提成,也说过给我工作9年的经济补偿金,但一直未兑现。现几个月过去了,胡月平竟然说口头承诺可以不认,一分钱也不会给我。另胡月平单方面克扣我2020年1~7月份的基本工资每月1050元及7、8月份的工龄工资每月1000元未付,公司也没有依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给我缴纳社会保险(5险1金);我2019年的销售提成应有121000元,2020年的销售提成应有20000元。我2019年、2020年的销售业绩、每月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等情况,仁和教仪公司均可查。希望问政江西栏目组核实,请党和政府主持公道,保护劳动者利益免受侵害!
网友:玉平 2020-12-10 13:07:48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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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回复:
工资属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所得,法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双方可以先行调解,若公司未履行相关约定,服务对象可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进入司法程序进行维权(可到高安市监察大队0795-5281720、高安市仲裁院0795-5281710或高安市人民法院申请维权)。
回复时间2020-12-03 10: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