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今年9月30日在赣州杉杉奥特莱斯李宁专卖店提交了离职报告。作为本店店长本人各种交接工作都已经交接好了。(图片为店里参与盘点的6名店员和我以及新的店长刘华盘点交接表签字确认库存无误)。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流程,公司通知我在盘点后的第三天10月22号正式离职当日不用上班,其中3天轮休休息天数+1天年假(超过1年职工本来是5天年假,人事说只算1天)一共是21天班+4天补休+店长业绩提成+加班工资,79个小时的加班费869元+1354元国庆4天的3倍工资+业绩提成1761元+2709元的基础工资=6693元。本该11月15日发工资给我的,结果一分没发。我去找店里的人结果以盘点少货为由拒绝发工资。我都已经走了快1个月了。该交接的也交接了,该盘点的走的时候也确认无误大家签字了,我人都不在了还要我赔钱,这不是无理取闹吗。
离职原因说起来也心酸,我于今年9月份怀孕,也打算要这个宝宝。也跟上级领导(区长)反应了情况。结果区长觉得怀孕影响工作,多次以调岗,停职,降薪,劝退,为由逼迫我自己辞职。并且怀孕这件事也跟区长闹翻了。她迟早也要找理由逼我离职。因家庭条件困难,(至今还没房产租房住)在没有生育险和工资的情况下。确实负担不起。在9月14日做的人流手术。(医院证明已上图)。经过此事之后也确实不想在这种无良企业待下去,才提交的辞职报告。否则谁会丢了好不容易上去的职位和年终奖自己走掉。
11月16-23号本人多次和李宁专卖店交涉工资问题均已各种理由不给我发工资。并且在商场以各种理由污蔑我,想让我在商场呆不下去。(本人现已在商场某竞争品牌上班)。无奈下本人与24日当天到兴国路的赣州劳资纠纷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被告知要到客家大道的章贡区劳动监察大队归他们管。到了监察大队以后又叫我去市政府二楼的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这边了解情况以后告知我手上是有确凿证据已经交接完成的。这个事劳动监察大队有执法权,找他们就能解决。劳动仲裁这边今年仲裁已经排满了,需要等明年,而且手续也麻烦。无奈只能回到劳动监察大队,之后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此案一男性领导告诉我最多5个工作日一定会给我答复。24日报案的直至今日了无音讯。2016年总理就提出:‘’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我被踢皮球那么多次,也还没解决工资问题。实在没办法只能发帖求助各位领导了。希望能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网友:展望未来 2020-12-03 13:19:27 发表评论:
既然双方以签字。证明交接无问题。搞不懂执法部门为什么不执法。至于怀孕就逼人离职。私企经常做这种事。相对说国企这方面还是比较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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